1、出让人:清泉镇十月村委
2、出让标的物名称:位于十月村三组(丽文大道178-1#)仓库
3、出让方式:公开竞价
4、竞买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组织,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支付。
5、展示标的物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1日
17时,在此期间内竞买人自行观展。
地点:清泉镇十月村三组(丽文大道178-1#)
6、报名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经济开发区体育用品一条街)
7、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自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在报名时向十月村三组组委会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
8、出让人联系人:占先平 电话:13986518866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谢金梅 电话:13872019868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