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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司垱镇清安寺村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00

 谈判邀请函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丁司垱镇清安寺村委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浠水县丁司垱镇清安寺村办公桌椅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丁司垱镇清安寺村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JY(CG2017006)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一批办公配套桌椅(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10.808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     

供货期:7个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据实付款。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包含家具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6年度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2017年劳务合同原件为证);

8、投标人应是合格的家具生产商或经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必须有固定的维修售后服务中心并具有优质的售后服务;

1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七、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2017322日至32417时止(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 100 /本,售后不退;

2、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家具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3279:00时前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73279:00

十一、交易方式:根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家数确定。

十二、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递交人民币贰仟(¥2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现场现金提交并自行密封,在20173279:00时谈判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未中标当场退还。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熊书记    联系方式:132772086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7134108463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34108463        

 

                   2017322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