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四壕村水面发包公告
根据《浠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浠水县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经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信息: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壕村水面发包情况表 | ||||
序号 | 鱼池名称 | 承租期 | 4年承包底价 | 保证金 |
1 | 陈湖两联鱼池 | 4年 | 66000 | 10000 |
2 | 陈湖港 | 4年 | 23030 | 10000 |
二、发包对象: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四壕村村民。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0日16:30时止。
2、报名地点: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四壕村村委会.
联 系 人:夏春香
联系电话:13409989583
3、报名要求:
①报名前须缴纳保证金,金额见拟出租资产信息对应金额。保证金可通过网上银行汇缴,也可以到各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电汇或转账到保证金专户(汇缴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报名人身份信息相同)。保证金汇缴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0日16:3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②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明联系人、电话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有效投标人必须提交足够的保证金,并到村委会履行有效报名手续。
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夏春香
开户银行:浠水县农商银行散花支行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发包开标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
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下午3:00
四、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竞价规则:本次活动竞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①水面承租底价为此次竞价承租底价,各投标人报价低于承租底价为无效报价,若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低于承租底价,此次发包流标。
②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一次报价确定承包人,价高者中标,如报价中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最高报价相同,则采取在最高报价候选人之间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③报价单报价人必须签字确认,未签字视同无效报价。
④投标人报价应精确到元(没有精确到元的报价以四舍五入计算方式确定报价),大小写必须一致,大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⑤报价一经公布不得反悔。
其它事项:
1、报价经公布成交不得反悔。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付款或拒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情形视为弃权。如出现反悔或弃权等现象,村委会将不予退还标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该项目的后续竞价资格。
2、承包人在水面承包期内自负盈亏,承包期间发包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承包人在经营水面过程中,不得破坏池岸、进出水口,承包人对剅闸.电.路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且防汛及抗旱期间要服从上级部门和村委会的统一管理,确保周边农田抗旱用水,除特殊大旱之年外承包人不得阻止农业抗旱用水。另外,不准淹没围内稻田,外面水低于稻田时应放水保田免受农户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因天灾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承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方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没有踏勘现场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4、本次发包标的成交后,承包人与发包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承包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作承包款(并补齐成交款),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三天内不计息退还。
5、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添置的各种固定财产合同届满时,由承包人自行处理,一切土建工程保持原状不得损坏并无偿交村委会。
6、此次发包水面为集体产权,承包期间,除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湿地公园建设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外,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确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的,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水面及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归承包人,村委会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村委会不再承担其他赔偿义务,承包人无故中止合同的,不予退还后续承租金。
7、为维护开标现场秩序,此次开标活动现场只允许有效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严格遵守现场纪律。如出现有效报名人不遵守现场纪律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竞价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根据具体情况追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按上级生态环 保要求禁止投粪养殖,如若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联系人:
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四壕村村委会
夏春香 13409989583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先生 0713-4267399
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四壕村村委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