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镇莲花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工程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733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镇莲花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已由浠水县兰溪镇莲花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莲花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2.4投标人可自行实地勘察,招标人不组织实地勘察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浠水县境内,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7年8月2 日至8月 8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2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及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壹千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签到、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签到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 9日 下午16:30
开标时间为:2017年 8月 9日 下午16:3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17年付40%,2018年付30%,2019年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莲花村委会
联系方式:胡书记(13409748948)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