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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花镇三壕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硬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00

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硬化工程

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7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硬化工程已由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补贴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主要施工内容为:1.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二层总建筑面积为446.21平方米,包装修、水电及门窗。桩基础改为条形基础1000*500,深度按1m计算,屋面为彩色水泥瓦屋面,采用檩木条步瓦,做山墙1.2m高,外墙采用水性水泥漆饰面,内墙为刮腻子,屋面取消防水保温,楼梯台阶均铺设大理石。2.文化广场硬化面积1571.4㎡,厚0.15m。围墙为一砖墙,56.1m2.5m高,82.4m1.5m高,墙面均刮腻子,2.5m高围墙顶铺设琉璃瓦,1.5m高围墙上安装不锈钢格栅护栏。花坛为砖砌花坛,共计4个,长4m*1.2m*0.4m,内外墙体砂浆抹面。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总投资共计67.05万元(含税费),其中: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44.66万元,文化广场为22.39万元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74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2.4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招标人不组织勘查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注册地在浠水县境内,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建筑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7年41日至46(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1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2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及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4715:00

开标时间为:20174715:0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1.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向甲方提交合同价的10%作为质保金,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2.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2017年底付40%2018年底付30%2019年底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散花镇三壕村委会

联系方式:胡书记(13487029298)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108463     

                           

  期:201741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