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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马镇金谷山村原村办小学教学楼及操场和围墙外两块地经营权发包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00

浠水县洗马镇金谷山村原村办小学教学楼及操场和围墙外两块地经营权

发包项目交易公告

编号XZJY(ZC2017012)

 一、发包方:浠水县洗马镇金谷山村村委会

二、发包标的物:洗马镇金谷山村原村办小学教学楼及操场和围墙外两块地经营权发包。

该项目简介:1、教学楼二层一栋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可用地面积约5亩(其中操场约4亩;围墙外两块地约1亩)。承包期10年,每年承包金1万元,合计发包底价:人民币10万元。承包款每年元月10日内一次付清当年承包款。

交易方式

1)如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四、申请人(即拟承包方)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的企业、社会团体、单位或自然人。

五、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高价优先的原则

2、各投标人就承包金报价,不得低于村委会设定的总承包底价10万元。

3、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加价幅度为20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下一轮报价应不低于本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4、承租期承包人自行承担经营风险,村委会概不负责。

5、承租期甲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

6、中标后三日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交易结果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于公告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测,投标人没有前往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8、承租人应维持标的物基本原貌,不允许开发其它具有破坏性的工程开发项目,不允许新建永久性建筑,对新建的附属物在承包期结束后无条件归村委会所有。承包人不得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承包人须对积极协调与周边居民及相关生产关系的协调工作。

9、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中止或部分中止承包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归承包人,村委会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并按当年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村委会不承担其他赔偿义务。

10、其它未明确事宜以双方约定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各申请人在报名前自行缴付。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浠水县洗马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82010000000012886,开户行: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洗马支行。

七、报名地点申请人于2017417日至2017421日到浠水县洗马财政所艾主任(13687138749)处报名。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申请人在报名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存款进账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424    900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包方(盖章):

浠水县洗马镇金谷山村民委员会:  涂主任   13469940815

浠水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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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