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蔡河镇虎山村村部、卫生室及文化广场工程
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61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蔡河镇虎山村村部、卫生室及文化广场工程已由浠水县蔡河镇虎山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蔡河镇虎山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蔡河镇虎山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文化广场硬化长40米,宽30米,厚0.16米,文化围墙为实心墙,长70米,高2米,宽0.24米*0.24米,其中设计花团四处风景树,以桂花树为主,樟树及其他景观树共20棵,LED路灯6盏,路灯高度6米,热镀锌无缝纳管,杆厚3毫米,电杆上直径为0.6-0.8公分,电杆下直径为13-14公分,电灯光源40W,路灯安装时控,全程用套线管,电线为4平方毫米圆形铜芯缆线。村部建设及卫生室建设按图纸施工,水电、门窗、地板砖、外墙漆全包装修。计划总投资共计77.2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
2.3钢材使用鄂钢优质钢,水泥使用黄石市华新325#水泥。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三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注册地在浠水境内,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建筑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费为200元,售后不退,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
4.2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31日9:00
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9:0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16年底付60%,2017年底付20%,2018年底付2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蔡河镇虎山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艾书记(1347674950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