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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镇飞虎山村王湾水库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7-02-20 00:00:00

浠水县清泉镇飞虎山村王湾水库改建工程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7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飞虎山村王湾水库改建工程已由浠水县清泉镇飞虎山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飞虎山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飞虎山村3,主要施工内容为

1.水库内挖方运向外老坝:内挖方三亩左右,水库右侧河道全部为正塘,老河道在原有基础上下降3米。另再开一条新河道、水库、老坝内护坡长60米,高6米水泥护出水库厚度12公分,溢洪道宽1.5*1.2*19米,溢洪道两边用水泥浇灌,两侧墙厚度30公分,底部厚度12公分。平板桥厚度20公分,宽4米,用水泥护墙及沟底全部硬化。

2.填方:老坝原有基础向外半坡加宽平老坝,在老坝和新坝上加高3米,新坝成功后必须上底宽8米,下底25米,高9米。坝外全部栽马边草,以方格成型,马边草为一体防止水土流失。大坝外坡用石块砌高1.5米。

3.老坝两侧各安装30#水泥涵管,每条边13根,节头用水泥加固,同时做斜坡五眼楼两个。水库溢洪洪道用水泥涵管1*2米,喇叭口涵管,安装后水泥涵管上方和新坝平行。

4.护坡:大坡外护坡长60米,高15米,厚50公分。计划总投资共计25.48万元(含税费),据实结算。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72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2.4水泥选用华新325#水泥,其他材料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2.5招标人负责工程协调,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住建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市政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及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2279:00

开标时间为:20172279:0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3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飞虎山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孙书记(15997352025)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108463     

                              期:2017220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