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汪岗镇黑鼠庙村池塘美化及附属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汪岗镇黑鼠庙村池塘美化及附属工程已经浠水县汪岗镇黑鼠庙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汪岗镇黑鼠庙村村民委员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汪岗镇黑鼠庙村九组,主要施工内容为:1、池塘清淤,清淤按100车计算;2、水泥石块砌岸及勾缝,水泥石块砌岸分两部分(1)高2米、厚0.5米共计61米,(2)高1.8米、厚1.8米共计45米,砌石完成后水泥勾缝;3、污水管道及池塘入水和排水处管道安装,(1)污水管长90米,采用Φ16PVC管(2)池塘进水管56米,采用Φ40混凝土管(3)池塘紧急排水管6米,采用Φ50混凝土管;4、池塘硬化水泥路58.5米,宽3.1米,厚16cm,路肩土各0.5米;5、池塘护砌人行道全长93米,宽1米,厚0.12米;人行道及立柱上须用Φ12钢筋(9米长)24根6、池塘中须立柱25个,采用Φ20混凝土管浇筑,内置Φ12钢筋出管道面0.8米,与人行道水泥面交接,基础大小为60厘米×60厘米,水泥砂浆浇筑。基础内放置Φ12钢筋与管道相接;7、大理石护栏全长93米,采用带花纹厚1.8厘米的石板;8、池塘岸硬化路护栏长47米,高0.8米,水泥浆抹平;9、入塘台阶2处,宽1.5米,砌筑一处长28米、高30厘米护坡;10、池塘周围绿化;11、修建2米×1米×1米垃圾池两处,池底及内壁需用水泥浆抹平;12、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计划总投资共计11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且不在处罚期内。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3.3近几年内有过同类工程业绩的本村自然人(同类工程业绩由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证实并加盖公章,限3人以内(含三人)。
3.4自然人或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4、交易信息的获取
4.1申请人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到汪岗镇财政所(联系人:董爱军)或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或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执业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2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施工企业的须由企业法人现场递交,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递交。
5.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止。
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时。
6.其他事项说明
6.1 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水泥选用华新325#矿渣水泥。
6.2投标企业凡在村级集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县公共资源局查实的,按《浠水县施工企业招投标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记入诚信体系,按《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上报省公共资源局量化记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汪岗镇黑鼠庙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南剑 15926700937
浠水县汪岗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董爱军 13886400300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13-4108463
日 期: 2015 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