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丁司垱镇金屯寺村通村公路硬化及文化广场工程
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614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丁司垱镇金屯寺村通村公路硬化及文化广场工程已由浠水县丁司垱镇金屯寺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丁司垱镇金屯寺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丁司垱镇金屯寺村,主要施工内容为:1.通村公路硬化全长2.3千米,宽3.5米,路肩土回填,路基主体工程已完成。其中:金屯寺村10组至羊角井村连村公路硬化全长1.2千米,金屯寺村6组、7组、9组公路硬化全长1.1千米。2.文化活动广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计划总投资共计68.23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市政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市政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9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费为200元,售后不退,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10日上午09:00时
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09:00时始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75%,第二年付10%,第三年全部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丁司垱镇金屯寺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李书记(13986524111)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10846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4108463
日 期:2016年8月4日